各学院(部):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组织对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进行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检查工作(第1-5周)
1.期末考试检查范围包括上学期开出的全校性选修课之外的所有课程,请以学校教务处制定的《烟台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
2.各学院(部)自查范围尽量覆盖当学期全部教学资料,试卷检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25%。
3.请留存好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试卷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4.总结题头统一为《xx学院(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检查情况总结》,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5.请于第5周周1(3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总结》、《试卷检查情况表》(见附件)打印稿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办公室。
二、评价
在各学院(部)检查工作结束后,自第5周起,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根据工作重点组织督导专家到各学院(部)实地进行有关抽查与评价工作。
三、总结与反馈
在抽查与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进行汇总,并向有关领导、教学单位反馈抽查与评价结果。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检查阶段的工作,并配合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完成其它阶段的工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