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及任课教师听课的通知
作者:陈梦玥 时间:2021-10-15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营造一个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尊重教师、关心教学、重视教学、参与教学、支持教学、规范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促进教师思想政治水平、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我校于校历第8周(2021年10月18日)开始启动学校党政干部及任课教师听课工作,特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参与党政干部听课工作,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全面启动互听课、互评课活动。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听课人员
校级领导
各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
相关职能部门(包含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党政领导干部
各二级学院(部)任课教师
资产与试验管理处实验教师
二、听课范围
1. 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资产与试验管理处的实验员,选听课程范围:全校所有课程,建议校级领导重点选听思政类课程。
2. 各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和任课教师,选听课程范围:本院(部)开设的课程。
三、听课时间
校历第8周周1(10月18日)起至第14周周5(12月3日)结束。
四、听课工作量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1课时即45分钟)。
五、听课方式及要求
1. 听课方式以随堂、随机为主,包括为解决教学质量或其它重大问题而特别组织的重点听课;为交流教学经验、推广先进教学法而组织的观摩听课;听课人员自由选择的听课等。
2. 听课人员按课程表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
3. 听课人员本着公正、严谨、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填写听课记录表,并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议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系(部)。
六、听课材料的提交
1. 校历第15周周1(12月6日)4:00前,由各学院(部)负责老师将党政领导干部听课材料提交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三教S429办公室),任课教师听课材料无需提交,由各二级学院整理存档即可。
2. 需提交材料:
(1)《XXX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见附件1)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见附件2)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听课材料需按类别整理后提交。
附件:
1.各二级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
2.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听课统计表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