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评建办公室将于第1-6周组织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进行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部自查(第1-3周)
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对上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材料进行自查,检查事项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A、B卷(特别是历年重复率);学生试卷;试卷分析。
1.期末考试自查范围包括上学期开出的全校性选修课之外的所有课程,请以我院教务部制定的《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课程考试(考查)质量标准》及教务部的有关安排为依据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
2.第一周为教师上交试卷时间,请各系(部)教务员将上学期评建办专家反馈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在教师上交试卷时,各系(部)教务员应注意检查资料齐全、批阅规范、试卷分析签名、教学日历格式等常见问题。
3.请填写《试卷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一)。
4.自查阶段结束后,各系应进行详细总结,自查过程不能走过场,应对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总结题头统一为《xx系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自查总结》,由系主任签字并加盖系章。
5.请于第3周周四下班前,将“自查总结” 、《试卷自查情况表》打印稿报送评建办公室(文二教4楼评建办公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jxydpzx@163.com。
二、评价
第4-5周为学校检查与评价阶段。评建办公室将组织督导专家在此期间完成有关抽查与评价工作。
三、总结与反馈
第5-6周进行情况汇总,并向有关领导、各系部反馈抽查与评价结果。
请各系部按照以上要求,做好自查阶段的工作,并配合评建办公室完成其它阶段的工作。
联系电话:(690)1750 邮箱:wjxydpzx@163.com
附件一.xls
评建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