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高度重视教学、关心和支持教学是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不容辞的职责。本学期学校对标《民办高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和《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要求》文件要求,依据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文件规定,学校于校历8周(20241014日)启动各级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听课人员

1.校领导

2.中层领导(学校所有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3.相关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人员(见附件3

解释: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指全校所有党政二级单位(含教辅部门)。教学科研单位指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二级学院、教学部。

二、听课时

校历第8周周11014日)至第12周周51115日),共计6

三、听课要求

听课人员要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听思政必修课程不少于1学时。

校领导在校内开设的所有课程,重点选听所联系二级学院(部)开设的课程;中层领导(学校所有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其他相关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人员选听所在院(部)开设课程或校内开设的所有课程。

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可自行打印《烟台理工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4)或安排工作人员到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三教S429办公室)领取。

四、听课材料提交

1. 听课提交时间:校历第13周周51122日)。

2. 提交材料

1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即二级学院(部)提交《教学科研单位听课汇总表》(附件1)和听课记录的纸质版提交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三教S429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提交部门邮箱wjxydpzx@163.com。

需要提交的听课记录纸质版,包括联系校领导、中层领导(教学科研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听课记录其他人员的听课记录由本单位留存。

2)相关党政单位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党政单位听课汇总表》(附件2)和听课记录的纸质版提交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三教S429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提交部门邮箱wjxydpzx@163.com。

需要提交的听课记录纸质版,包括中层领导(相关党政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其他党政单位人员的听课记录。

 

附件1教学科研单位听课汇总表(内含4份表格)

附件2:党政单位听课汇总表(内含3份表格)

附件3:参与听课的相关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名单

附件4烟台理工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

     (附件于内网下载)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传真:0535-6915078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维护:烟台理工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