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情况总结

作者:李冰 时间:2021-12-10 点击数:


根据工作安排,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于本学期1-9周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情况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工作分各学院(部)自查工作和专家抽查两个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内容涵盖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及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所有的教学资料,检查标准分别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修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以及《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细则》。

根据专业不同,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11名抽查专家分为工科组和文科组,分别匹配对应的学院(部)开展教学资料抽查工作,检查方向分为教学资料管理综合评价、试卷评价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评价3个方向。

二、各学院(部)自查工作情况

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自查工作,专门召开工作部署会,分层级形成自查工作组,开展一系列教学资料自查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各学院(部)采用教师全面自查、教研室互查、院级督导按比例抽查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全面覆盖所有教师的教学资料。通过自查,各学院(部)发现自身在教学资料管理及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问题进行分类,针对可以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试题难易度及综合性试题的比例等无法进行整改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规范,避免今后这类问题重复出现。

通过一系列自查工作的开展,各学院(部)加强了对教学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视,配合出台了相应的检查规范,从而进一步提高各学院(部)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三、评价专家抽查工作情况

在教学资料检查过程中专家抽查环节历来都是一个关键点,以往教学资料抽查工作是以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预先提供抽查清单,各学院(部)提交备查资料,再由专家检查的形式开展,专家抽查的资料并非最原始的教学资料。

此次教学资料抽查工作在检查形式上进行了创新,采用专家到各学院(部)实地检查的模式。根据专业不同,将11位专家分为文科组与工科组,匹配到相应的学院(部)。专家组依据检查标准及工作要求到12个学院(部)随机抽取相应教学资料,分别从教学资料管理综合评价、试卷评价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评价3个角度随机抽取的教学资料,现场进行评阅,并将检查结果面对面反馈给各学院(部),直观地指出需要改进之处。该项抽查工作历时2周,效果显著。

同时,本着为各学院(部)服务的初衷,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于11月4日召开教学资料复查及整改工作会议,各学院(部)副院长、教务员、院级督导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主任董新红结合专家抽查情况,介绍了教学资料整改思路,并再次强调各学院(部)教学检查应严格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会后,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广泛征集了各个学院(部)对于制度性的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各学院(部)也将针对教学资料检查专家意见进一步进行整改。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传真:0535-6915078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      维护:烟台理工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