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2学期

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组织对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进行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检查工作(第1-4周)

1.期末考试检查范围包括上学期开出的全校性选修课之外的所有课程,请以学校教务处制定的《烟台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为依据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总结。

2.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范围包括全体2022届毕业生的所有毕业论文(设计),请结合此次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抽查工作要求及教务处、各学院关于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请使用新表《烟台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附件3)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和总结。

2.各学院(部)自查范围尽量覆盖全部教学资料,试卷检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2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检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5%

3.请留存好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试卷检查情况表》(见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

4.总结题头统一为《xx学院(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学资料检查及评价工作检查情况总结》,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5.请于第4周周4915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总结》、《试卷检查情况表》打印稿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办公室(三教S429),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ibing@yitsd.edu.cn

二、评价

在各学院(部)检查工作结束后,自第5周起,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根据工作重点组织督导专家到各学院(部)实地进行有关抽查与评价工作。

三、总结与反馈

在抽查与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将进行汇总,并向有关领导、教学单位反馈抽查与评价结果。

请各学院(部)按照以上要求,做好检查阶段的工作,并配合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完成其它阶段的工作。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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