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各级教学管理干部积极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反馈教学运行情况,调动任课教师互听课、互评课积极性,博采众长,促进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于校历第8周,正式启动学院党政干部及任课教师听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听课人员
1.校级及各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
2.任课教师。
3.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党政干部。
4.资产与试验管理处的实验员。
二、听课范围
1.校级领导、职能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在学校开设的本、专科课程中选听。
2.各学院(部)党政领导干部和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本院(部)开设的本、专科课程中选听。
三、听课时间
校历第8周周1(4月19日)起至第14周周5(6月4日)结束。
四、听课工作量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1课时即45分钟)。
五、听课方式及要求
1.听课方式以随堂、随机为主,包括为解决教学质量或其它重大问题而特别组织的重点听课;为交流教学经验、推广先进教学法而组织的观摩听课;听课人员自由选择的听课等。
2.听课人员按课程表自行选择听课班级和授课教师。
3.听课人员本着公正、严谨、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填写听课记录表,并根据自身职责范围对有关问题提出建议或将信息及时反馈至相关系(部)。
六、听课材料的提交
1.校历第15周周1(6月7日)4:00前,各学院(部)将听课材料提交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三教S429办公室)。
2.需提交材料:
(1)《XXX学院(部)听课统计表》(见附件1)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职能部门听课统计表》(见附件2)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听课材料需按类别进行提交。
附:
1.学院(部)听课统计表
2.职能部门听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