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工作情况,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安排,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校历第八周周一至第十二周周一(10月16日至11月13日)。
二、检查形式
采用各系(部)自查形式。
三、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各门课程是否遵循教学大纲,是否按教学日历教学,教案备课、课件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教学实习等环节是否安排合理并认真执行,任课教师调、停课管理情况。
2、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方法、学习态度、课堂纪律等);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与建议等);试卷等教学资料的存档情况。
四、检查反馈
校历第12周周一(11月13日)4:00之前,各系(部)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亮点工作单独命名并形成新闻稿),电子版请发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邮箱(wjxydpzx@163.com),纸质材料送至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文二教B区424办公室)。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