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负责相关工作老师:
本学期已接近尾声,党政干部及任课教师听课工作将按原计划于第十五周周五(12月8日)结束。请您督促听课人员,及时收取相关听课记录,确保听课任务按时完成。
提交要求:
一、听课务必本着公正、严谨、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听课记录表》。
二、听课记录需按类别区分:
类别1、系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
类别2、教务员、教学秘书、行政秘书、辅导员等。
类别3、主任教授、任课教师。
三、提交时请将《各系(部)听课统计表》附在首页。(中心提供样表,需主任签字,加盖公章)。
资料提交地址:
二教B区4楼424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办公室
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中心
2017年11月21日